必中八码廉洁从业纪律正向清单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文明乡风,增强党员、干部职工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家风医风。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性任务。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发生。
7.合法按劳取酬,不突破底线,不触碰红线,不收受有利害关系的企业及个人的红包、礼物、礼品、礼金、股票、基金、有价证券等不当利益。
8.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收费”。
9.坚持“生命至上、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热情服务,态度和蔼。
必中八码廉洁从业纪律负向清单
1.发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妄议中央,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礼品、礼金、礼物、红包、股票、基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参与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健身、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便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3.涂改、伪造、销毁病历,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泄露患者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4.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5.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科室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6.进行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
7.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8.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9.配偶及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在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
10.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行为。
1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12.其他违反医德医风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0851—26666981